指未列明的其他社会团体的活动。
慈善团体:残疾人、社会公益、福利、志愿者等与社会活动有关的社会团体的服务; 法律团体:公安、法官、检察官、监察、律师、公证、军队等社会团体的服务; 涉外组织团体:国际性非营利组织、外国商会、境外非营利组织等的驻华机构; 动植物保护、生态环境保护等社会团体;
投资基金的活动,分别列入6720(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)和673(非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)的相关类别中; 农村合作基金会,列入6639(其他非货币银行服务); 红十字会、慈善机构,列入8529(其他不提供住宿社会工作); 帮助弱势群体的组织、社会救助组织、社会福利救助性组织等,列入85(社会工作)相关类别中; 专门提供有偿服务的社会组织(如咨询、办学等),列入相应的行业类别中。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