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组成电子计算机的内存、板卡、硬盘、电源、机箱、显示器等部件的制造。
终端显示设备:字符汉字终端、图形图像终端、显示器(单色显示器(CRT)、彩色显示器(CRT)、平板显示器); 微机板卡:微机主机板、内存条、声卡、显卡、网卡(有线局域网网卡、无线局域网网卡、移动通信上网卡)、其他微机板卡; 计算机电源:开关电源、UPS电源(在线式UPS电源、后备式UPS电源); 其他计算机零部件:机箱、鼠标器、键盘、蓝牙键盘、其他未列明计算机零部件。; 下列产品制造活动列入本分类; 新型计算机显示设备; 手持平板电脑显示设备; 新型计算机、手持平板电脑主板、显卡、网卡; 新型计算机等电源设备; 新型计算机其他零部件。;
磁卡、IC卡等,列入3979(其他电子器件制造); 打印机用墨粉及类似产品的制造,列入2642(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); 空白软盘、光盘的制造,列入2664(文化用信息化学品制造); 打印色带的制造,列入2411(文具制造)。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