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金融、商业、交通及办公等使用的电子计算器、具有计算功能的数据记录、重现和显示机器的制造;以及货币专用设备及类似机械的制造。
装有计算和电子装置设备; 电子计算器:非电源电子计算器、可打印电子计算器、其他电子计算器; 会计计算机; 现金出纳机:销售点终端出纳机、电子收款机、其他现金出纳机; 转账POS机、售票机、税控机、条码打印机、其他装有计算和电子装置设备; 银行专用机器:自动柜员机(ATM机)、硬币分类机、硬币计数机、验钞机、点钞机、清分机、复点机、自动登折机、其他银行专用机器。; 下列产品制造活动列入本分类; 节能货币专用设备(能效等级为1、2级)。;